到艳艳的桃花,再到张扬的正红与浓烈到近乎发黑腐朽的酒红,这些颜色在宗门的山上一望而知。合欢宗宗门的山上自然种着漫山遍野的花树,一年四季都有各式鲜花轮番开放。但若论及真正鲜艳的花啊,其实是这些粉得轻松红得潋滟的人。 回宗门了,沉灵儿这才换上桃红的门派服装。出门时穿白衣融入山下世间普通的修行者,回山时换上粉衣归入一山浓淡相宜的粉红,到哪儿都规矩着。自然有人可以致这些于不顾,想怎么穿便怎么穿,穿着粉衣拿着合欢宗的团扇招摇过市,但那实在不是灵儿能扛得起的——她委实没有足够招摇的功力资本,那么玩容易死。 世人都觉得合欢宗放浪形骸恣意洒脱,真入门的才知道怎会如此。无非也是在叁千大道中误打误撞进了一门,以合欢双修之法,与人争又与天争罢了。 行走山下多了,沉灵儿偶尔...
万众瞩目之下,楚浩扔出一柄剑这轩辕剑你拿好,以后别在我面前装逼。这天,这地,这沧海,这宇宙,谁都无法阻止我。ps看完了?新书搜索从诡秘复苏开始不当人推荐票刷起来,让我们再次征战。...
关于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她有心改变现状,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哪儿也去不了,啥也干不了。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一条妙计涌上心头。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有在待定。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为了解放我的双脚,我开始赚钱。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我努力赚银子。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发现已为时已晚。...
一个浑浑噩噩的少年,在阳台吹风不小心掉了下去,死过一次的他,决定开始改变,故事从这里开始,他就是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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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