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想说,但突然又觉得有些提笔忘词。 . . 或许是因为在收尾阶段扭捏太久,纠结太久,我竟渐渐丧失了流畅驾驭字的能力。 每当我想在一个章节多讲出一些东西,但脑海的思维力出现的却始终是一团又一团的乱麻。 我又一次认识到一个很残酷的现实,自己最擅长与最喜欢的东西,搞半天终究还是写点生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不是什么大而化之的道理。 当一本书的立意与场面拉得太大,太开,我很绝望的丧失了将故事讲得有趣的能力,甚至,连基本的故事都讲不好了。 我是个对自己一向严格的人,在我看来,如果不能写出有趣的情节和故事,不成其为一本恰当的小说。 小说应该带给读者的是欢乐与感动,再不然至少也能在流畅的字跟随主角...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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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中锋辈出的时代,美国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关于记者为什么外界评价您是李胜利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周围两米内起飞。记者为什么您的罚球命中率会比奥尼尔还低?李胜利因为奥尼尔学会了里克记者为什么你喜欢吃西红柿?李胜利因为等等,你的问题有点跑偏了啊,西红柿是姚明的梗!...
嫁给我,我可以替你报仇。陆白,亚洲第一跨国集团帝晟集团总裁,商业界最可怕的男人。传闻他身后有着最庞大的金融帝国,身边从未有过什么女人,传说他是夏儿想,管他呢,安心地做她的总裁夫人虐虐渣最好不过了。只是婚后生活渐渐地不一样了,看着报纸上帝晟总裁的采访,安夏儿方了你你你什么意思,不是说好我们隐婚的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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