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喜欢。”林芙垂下眼,指尖一点点摩挲着。魏扬的审美很好,这个款式简单却透着精緻,她甚至觉得摘掉铃铛,完全可以戴着出门。 可对她来说,更重要的不是外观,而是它的意义——那是一种象徵、一种标记。 转身埋进他怀里,她在心中默数日子:“等你的脚彻底好了,我们再搬吧。”那时候应该已经开学了,不过也没有办法。 魏扬的语气笃定:“我们挑一个有阳台的房子。”以他们现在各自的房租,合在一起,找更好一点的不是问题,甚至还会省下一些。 林芙的眼睛一亮,但又狐疑地眯起眼:“你想干嘛?”经验告诉她,他此刻的眼神并不单纯。 魏扬低声在她耳边吐出两个字,林芙立刻摀住他的嘴。 魏扬笑了,不让说也行,他直接用身体力行告诉她。 ...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关于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她有心改变现状,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哪儿也去不了,啥也干不了。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一条妙计涌上心头。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有在待定。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为了解放我的双脚,我开始赚钱。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我努力赚银子。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发现已为时已晚。...
一觉醒来的叶轩发现,自己突然多了个未婚妻...
关于穿成窝囊小姐的贴身丫鬟一觉睡醒后,温紫茉竟然穿成了小姐身边的丫鬟!什么?开局就出现一本书,告诉她三天后就嘎了?!这能忍?忍不了一点,直接摆烂!没准还能穿越回去!谁知道,摆着摆着怎么又嘎不掉了?更没想到的是,竟然还有奖励!温紫茉对此表示很满意!但是为什么那本书又出现了...
这是一个中锋辈出的时代,美国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关于记者为什么外界评价您是李胜利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周围两米内起飞。记者为什么您的罚球命中率会比奥尼尔还低?李胜利因为奥尼尔学会了里克记者为什么你喜欢吃西红柿?李胜利因为等等,你的问题有点跑偏了啊,西红柿是姚明的梗!...
一代仙修陈遇遭逢无耻背叛,身陨道消,却意外重生回到一千年前的高中时代。回首千年,再世为仙,情仇不负,恩怨算清,且看他如何一步一步,返回曾经的巅峰!两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多少美好不放手,多少恩怨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