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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月迟看到他因为厌恶而皱紧的眉,看来没好。
他只是在忍耐。
为什么呢,怕她的鞋子弄脏吗。
可是她的鞋子很便宜,他那双皮鞋的价格甚至可以直接盘下那家鞋店了。
“你怎么这么好,哥哥,你对我真好。”
她靠在他的肩上。
费利克斯没有说话,但她知道,他在听。
“我会一辈子都只喜欢你一个的。”
“镇上有个神婆,虽然我觉得她是骗人的。
但听说她可以帮人续缘分,我也是听我一个朋友说的。
有人在去世前专门去找了她,说想和自己的丈夫来世再做夫妻。”
“我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荒唐的行为也有人信。”
她搂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上,亲昵地用脸去蹭他的脸。
费利克斯没有回应,但也没躲。
她喜欢这样蹭他,他的皮肤很好,骨骼轮廓明显,蹭起来很舒服。
“可是我现在也想去找她,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能在一起。”
想要驯服一条不听话的狗,其实很简单。
爱它。
爱它。
然后爱它。
以往的回旋镖最后还是扎在了他的身上。
爱丽丝用廉价的甜言蜜语让他自愿在自己的遗嘱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在这之前,他的遗嘱没有任何人的名字。
他的东西不会便宜别人,即使是让他所有的资产凭空消失。
他本来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他也从来没有掩饰过。
他现在仍旧自私自利,只是在意的东西从利益变成了其他。
比利益更重要的,其实早就出现了。
一个精彩的故事往往都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反派来为故事增添可看性。
而但反派设定的过于完美和逆天,故事通常会走向烂尾。
因为大结局时,战胜反派的永远都是作者为了剧情推动强行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那么,爱丽丝就是那个强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恶龙停止了自己的屠戮征程,和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组建家庭。
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那如果,恶龙被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驯服,主动放弃了自己充满野心和破坏欲的征程,死皮赖脸要留下来,和这位少女组建家庭呢。
少女一点也不普通,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拯救世界。
真好,今天又成功拯救了世界,明天也要继续努力。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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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她有心改变现状,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哪儿也去不了,啥也干不了。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一条妙计涌上心头。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有在待定。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为了解放我的双脚,我开始赚钱。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我努力赚银子。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发现已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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